2015级陕西MBA缴纳培养费通知
亲爱的陕西MBA新学员:
祝贺您考取我校2015年陕西MBA。按照陕西工商管理硕士学院的要求,现将我校2015年陕西MBA缴纳培养费事宜通知如下:
1.发放初录通知书
(1)MBA教育中心于近日向拟录取学员寄发《陕西工商管理硕士学院2015年初录通知书》。
(2)请将培养费36000元于2015年8月10日前一次性汇款我校账户,具体汇款信息如下:单位名称:西北工业大学;开户银行:陕西省西安市交行友谊西路支行;帐号:6113 0113 0018 000 866 283。备注请注明:2015SMBA(姓名)培养费,例如:2015SMBA张三培养费。
(3)请将缴(汇)款凭证电子扫描件发至西北工业大学MBA教育中心邮箱(mba@nwpu.edu.cn)
(4)规定时间内未缴纳培养费者,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。保留资格者可以递补。
2.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
凭缴(汇)款凭证在8月28日后到西北工业大学MBA教育中心领取正式录取通知书(延安、汉中、咸阳教学点由MBA教育中心在8月28日后统一寄发)。
3.开学时间
西安教学点的开学注册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,其它教学点的开学时间另行商定。
4.注意事项
(1)各教学点不得代收、代转新学员培养费。
(2)发票如需单位抬头,请务必于9月1日前,将单位抬头信息传真至029-88494191。传真信息必须包括:学生姓名、开票单位全称、缴款人名称(汇款单位全称)、缴(汇)款金额等。如未按期传真开票单位信息,发票一律默认为开具个人抬头。
(3)请于2014年8月28日前将汇款凭证扫描件发送至mba@nwpu.edu.cn。
(4)开学两周后在MBA教育中心领取缴费发票。各教学点就读学员的缴费发票由MBA教育中心负责寄发,学员在各教学点领取。
西北工业大学MBA教育中心
2015年7月17日